首届全国快乐体操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华奥星空讯 近日,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主办,八一体工大队体操队承办的首届全国快乐体操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在北京红山口圆满落幕。这次培训班为期3天,共有来自全国各省市体育局体操中心、少体校、小学、幼儿园和体操俱乐部的370余名教练、老师等参加了培训。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罗超逸主任、全国各省市体育局体操中心领导、八一体工大队朱玉青大队长等出席7月5日的开班仪式,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王童洁部长主持仪式,全国主流媒体出席活动现场。

  快乐体操将身体锻炼、音乐熏陶、舞蹈舞姿和灵巧协调等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塑造青少年良好的体形和培养优雅的气质。同时,快乐体操对青少年智力发展也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可以让孩子们在娱乐中锻炼,在快乐中提升综合素质。快乐体操的推广和普及旨在转变国人长期以来对体操形成的“苦、累、难、危险”的错误观念,培养一大批热爱体操运动的青少年,为在我国推广体操俱乐部制打下良好基础。

  储备人力资源,奠定推广基石

  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及体育发展新观念新思路的推行,快乐体操在适应社会新需求、青少年身心成长新规律基础上快速发展。此次培训,主要针对新的快乐体操师资团队,希望进一步提高教练员、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水平,并制定全国统一的快乐体操三级和四级比赛规定动作标准及评分规则,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快乐体操储备丰厚的人力资源,奠定稳固的发展基石。

  开班仪式上,国家体操中心罗超逸主任指出,培训班要围绕着“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来开展:一个中心是“快乐体操”;三个基本点是转变观念,明确目的,狠抓落实。中国体操现状不容乐观,后备人才严重匮乏,社会对体操的固有印象是又苦又累又受伤,而从古希腊时期起源的体操原本是走的“快乐”发展道路,今后中国体操也应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去认识体操,以“快乐体操”增强青少年体质,通过“快乐体操”事业建立中国体操发展新体制、新模式,与竞技体操成为完整统一体。

  科学设定标准,精心授课讲解

  为提高培训质量效益,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和八一体工大队体操队结合快乐体操的历史沿革、现状不足和未来发展等,及时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并召集全国各地专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反复制定培训方案,几经修改授课内容,最终精挑细选了三个授课单位、五名经验丰富的知名讲师,围绕编写组撰写的《全国快乐体操等级锻炼标准》进行授课讲解。

  初步审定的《全国快乐体操等级锻炼标准》,设立了1-8级动作,基本适用于4-11岁年龄段的男女少年儿童进行体操训练。目前,体操中心已经审定和公布了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和评分规则,此次培训班即为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的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据了解,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和评分规则设定的原理基于动作技巧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始终贯彻着对青少年儿童身心智力发展的关怀,以及以快乐为主旨的“快乐体操”理念。通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都较好地掌握了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和评分规则的实质和具体内容要求,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受益匪浅。

  注重学用结合,提升培训质量

  此次培训不仅加强在课堂上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实践操作课的切身体验。三天教学都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尤其是在讲解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时,老师讲解的每个动作都配以运动员的动作示范,使所有参训教练员、裁判员在掌握理论知识时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参训教练员、裁判员在培训班特别安排的快乐体操舞蹈课上深刻感受到了孩子们技巧与力量的艺术美,以及内心的欢乐自信。同时,还了解了快乐体操器材与竞技体操器材的不同标准。

  通过台上台下互动启发,课内课外交流讨论,有力激发了参训教练员、裁判员的学习热情,促进了能力素质的提高。大家普遍感到,此次培训班使各教练员、裁判员更新和掌握了快乐体操的训练理念和教育观念,提升了在三级和四级规定动作方面的实际评判水平。结业式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王童洁部长表示,这次全国首届的快乐体操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意义重大,将进一步扩大快乐体操的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大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并以快乐体操带动中国竞技体操的蓬勃发展,推进体操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八一体育工作大队 梁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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