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一站裁判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操中心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裁判选拔原则,经与各省协商,组成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一站裁判组,现公示如下:

  总裁判长:刘 兴

  裁判员:

  廖元金(福建) 赵漪波(浙江) 黄 谦(陕西)

  冀方新(江苏) 李恩琦(山东) 徐颖琦(上海)

  罗 丹(湖南) 姚志华(广东) 陈晓玲(辽宁)

  祝 欢(广西) 关 蓓(山西) 刘 洋(天津)

  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3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我中心蹦床部联系。

  联系人:佘博、毛昕芮

  联系电话:010-87182230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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