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五站裁判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操中心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裁判选拔原则,经各省协商推荐,组成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五站裁判组,现公示如下:

  总裁判长:黄 谦(陕西)

  裁判员:

  肖永学(天津)、李恩琦(山东)、冯本余(山西)、

  李可元(浙江)、张健驰(江苏)、徐颖琦(上海)、

  罗 丹(湖南)、赵秋爽(福建)、姚志华(广东)、

  祝 欢(广西)、鲍 银(河北)、刘伶燕(辽宁)。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我中心蹦床部联系。

  联系人:佘博、毛昕芮

  联系电话:010-87182230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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