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国啦啦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体育社会组织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21〕236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啦啦操项目的推广普及工作,确保全国啦啦操竞赛、培训和活动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稳步推进,经我中心研究,从2021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全国啦啦操委员会”,以“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啦啦操分会”负责全国啦啦操推广普及等工作,原以全国啦啦操委员会名义印发的各类管理办法,修订后以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印发全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啦啦操分会工作职责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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