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开展快乐体操的基本标准与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体校、学校、俱乐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

  近几年,快乐体操在我国发展迅速。为规范管理,维护广大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快乐体操运动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我中心以《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为基础,结合现阶段社会组织、学校等机构开展快乐体操的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开展快乐体操的基本标准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电子邮箱:ticaobu@163.com。

  附件:开展快乐体操的基本标准与要求(征求意见稿)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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