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规则
1.人数、服装及器械
(1)运动员人数:每套运作必须由5名运动员来完成。
(2)服装:体操服必须一致(面料、样式及图案)。全队5名运动员服装的颜色要一致。
(3)器械
①动作开始时,每个运动员可持1个器械并与它保持接触,也可以由1名或几名运动员持5个器械。从动作一开始将器械抛或传递给同伴。
②动作结束时,每名运动员必须手持1个器械或与5个器械中的1个接触,也允许几个运动员共有1个器械或1名运动员手持或接触几个器械。
2.技术价值
(1)每套动作的技术价值是由10个最高价值的难度(无论是否交换,单独的或者联合动作)来决定的。总分为10分,每个难度最多为1分。
(2)至少要有5个交换难度动作。每缺少一个难度动作扣0.20分。
(3)难度价值
①无交换的难度价值规定如下:A=0.10分B=0.20分C=0.30分D=0.40分E=0.50分
②器械交换的难度价值规定如下:
A难度交换=0.30分(A难度0.10分+交换难度分0.20分)
B难度交换=0.40分(A难度0.20分+交换难度分0.20分)
C难度交换=0.50分(A难度0.30分+交换难度分0.20分)
D难度交换=0.60分(A难度0.40分+交换难度分0.20分)
E难度交换=0.70分(A难度0.50分+交换难度分0.20分)
只有抛的交换才被看做是交换难度。
(4)身体动作难度决定交换的水平。如果在同一个交换动作中完成了2个难度动作,则可将2个难度动作的分值相加,最多1分。
3.艺术价值
艺术价值最多为10分,其分配为:音乐2分,舞蹈8分
(1)整套动作必须在音乐伴奏下完成,如果编排需要,允许极短暂的、有意的停顿。音乐伴奏可以使用一种或者几种乐器,其中嗓音也可以作为一种乐器(没有歌词)。凡具有伴奏艺术体操动作的特点(构思清晰明确)的乐器均可以使用。一套动作可以由一名乐师伴奏,也可以用盒式录音带或CD伴奏。
(2)音乐时间为2分15秒至2分30秒。超过或少于规定的时间,每秒扣0.05分。不足一秒不扣分。
(3)舞蹈的特点应该是,自始至终尽可能用身体动作、器械动作以及运动员之间、运动员和器械之间、所有器械之间的关系来表达一个主题思想。
(4)集体项目的典型特点是参赛的每个运动员要有合作精神,并且和谐一致地完成动作。编排必须清晰地体现这种合作精神,在所有运动员之间,通过动作来体现这种精神。
(5)每套编排要用不同的方式来体现“运动员之间的关系或配合”和“团体动作”,除器械交换关系外,还要有各种团体性动作。
①当所有运动员完成同样的动作时:
团体动作快速连续;
团体动作一致;
团体以“轮唱”的形式完成动作;
团体有对比地完成动作。
②当所有运动员或小组完成不同的动作时:
团体如同合唱队十分协调地完成动作;
团体有配合地完成动作。
在编排中,不得过分强调这些类型团体动作中的任何一种,应均衡使用。
(6)以下动作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些动作未反映出艺术体操精神:
托举一名运动员;
在地面牵拉一名运动员;
从一名或几名靠在一起的运动员身上踩过;
旋转一名平躺在地上的运动员;
叠罗汉;
在一名或几名靠在一起的运动员身上做一个或几个滚动,与地面无接触。
(7)每套集体动作必须至少包括6个不同的队形。
(8)每套动作必须包括左手和右手动作之间的平衡。
球:平衡、柔韧和波浪;
棒:平衡;
带:转体。
圈的4个基本身体动作组必须很好地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