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健美操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一)比赛时间:10月18-27日

  (二)比赛地点:山东泰安

  二、参赛条件

  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须在本年度首次参赛报名时备案,没有进行人员备案的参赛单位不接受报名参赛。

  (一)成年组已经获得健将、国际健将的运动员可直接晋级参赛。

  (二)年龄二组已经获得健将的运动员可直接晋级参赛。

  (三)年龄一组已经获得一级的运动员可直接晋级参赛。

  (四)参加竞技类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须在2019年全国联赛分站赛中获得晋级资格。

  (五)参加有氧类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可直接参赛。

  三、竞赛项目与分组(参见附录1)

  (一)竞赛分为竞技类项目和有氧类项目

  竞技类项目分为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五个单项。

  有氧类项目分为有氧舞蹈、有氧踏板。

  (二)年龄分组

  分为成年组(18岁以上含18岁),年龄二组(15-17岁),年龄一组(12-14岁),预备组(9-11岁)。

  (三)竞技类项目分组

  1、成年组

  健将组:已获得健将级、国际健将资格的运动员

  精英组:获得联赛晋级名次的运动员

  2、年龄二组

  健将组:已获得健将级资格的运动员

  精英组:获得联赛晋级名次的运动员

  3、年龄一组

  一级组:已获得一级资格的运动员

  精英组:获得联赛晋级名次的运动员

  4、预备组

  精英组:获得联赛晋级资格的运动员

  (四)有氧类项目分组

  1、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

  成年组设有氧舞蹈(8人)和有氧踏板(8人);年龄二组设有氧舞蹈(6人)和有氧踏板(6人);年龄一组和预备组只设有氧舞蹈(6-8人)的比赛项目。

  2、比赛场地

  有氧类项目的比赛场地为10×10平方米。

  四、竞赛办法

  (一)参赛内容

  1、自选套路:

  参加成年组健将组、成年组精英组、年龄二组健将组、年龄一组一级组竞技类项目,各年龄组有氧项目的运动员,按照国际体联《2017-2020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自选套路参赛。

  2、规定套路

  参加年龄二组精英组的比赛套路,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8年-2021年健美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年龄二组)》;参加年龄一组精英组和预备组的比赛套路,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9-2021年健美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年龄一组、预备组)》。

  (二)参赛资格

  各年龄组以运动员备案身份证的出生年份确认参赛年龄组别;运动员已获得的运动等级以中国健美操竞赛网更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1、年龄组:以运动员备案身份证的出生年确认年龄组别。

  2、级别确定:参加健将组、一级组和精英组的运动员以中国健美操竞赛网公布的资格名单为准。

  3、获得全国健美操联赛竞技类晋级资格的运动员可任选项目参赛。

  (三)参赛要求

  1、每名运动员可以同一组别内任选最多两个单项的比赛。

  2、各组别参加男单、女单项目的单位,可报三名运动员参加预赛,最多择优录取两名进入决赛;参加混双、三人操项目的单位,最多可报两组运动员参赛;参加五人操、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的单位限报一组运动员参赛。

  3、参加成年组(精英组)三人操的运动员可含一名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成年组(精英组)五人操的运动员可含两名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其他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精英组单项比赛。

  4、年龄二组已获得健将级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年龄二组精英组各单项比赛。

  5、年龄一组已获得一级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年龄一组精英组单项比赛。

  (四)出场顺序

  1、预、决赛出场顺序在截止报名后一周内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2、兼项运动员出场顺序间隔不足5个成套,竞赛委员会将按照现行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中的《10分钟法则》做出相应调整。

  (五)申诉

  1、比赛接受难度分申诉,申诉必须在本单位动作套路的分数公示后5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2、比赛接受对同组别其它单位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申诉必须在本项目预赛结束后5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五、竞赛条件

  (一)比赛场地提供国际体操联合会认证的专业健美操比赛地板。

  (二)比赛评分采用中国健美操协会认可的专业健美操计分系统。

  六、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根据备案的参赛项目和年龄分组通过中国健美操协会指定的在线系统正式提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赛前二十天中午12时,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参赛队伍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二)各参赛运动队报名时必须提名本周期培训班注册为本队具备执法资格的裁判员,否则需向组委会缴纳外聘裁判费,方可接受比赛报名。

  (三)10人以下的运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11人以上的运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

  (四)自选动作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交MP3格式的参赛音乐,并以“年龄组别-参赛项目-参赛单位-运动员姓名”的格式命名。

  (五)参赛运动员须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交保险单复印件,否则禁止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2019年健康证明;

  (七)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原件、或居民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成年组精英组和年龄二组精英组的单人项目录取前18名、集体项目取前14名进入决赛;其它竞技类项目组别的单人项目录取前14名、集体项目取前10名进入决赛;各组别有氧类项目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

  2、预赛不足四套的单项,预赛、决赛一次进行。

  3、得分相同者,则依次以完成、艺术、难度分优胜者依次领先,若分数仍然相同,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轮空。

  4、比赛设成年组和年龄二组的团体排名,计分方法是以预赛成绩的五个最高名次得分的单项予以累积相加,得分高者名次优先,分数并列以五人操、三人操、有氧项目优胜者依次优先,若再并列则团体排名并列。第一名到第八名的名次分依次为 9,7,6,5,4,3,2,1;精英组单倍计分,健将组双倍计分,各单项取最好成绩计入团体;预赛不足八名的单项,分数乘以n/8计入团体。(参见附录2)

  (二)奖励

  各组别进入决赛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并在中国健美操竞赛网上予以公示。

  1、单项奖:参加自选套路比赛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第一名颁发奖杯。

  2、团体奖: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

  3、特别奖:各组别比赛评选最佳创意、最佳表演和最具魅力奖各一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参见附录3)

  4、各组别获得单项冠军项目的教练员获得最佳教练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金牌。

  八、裁判团(高级裁判组、仲裁和裁判员)

  (一)高级裁判组、仲裁及其他指定裁判由中国健美操协会从持有2017-2020周期健美操裁判员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裁判中抽签选派。

  (二)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运动员数量提名裁判员人数(10名以下限报1人,11人以上可报2人),随队裁判须持有2017-2020周期健美操裁判员资格证书、及健美操国家一级或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证书,赛前将对裁判进行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上场执裁资格。通过抽签决定裁判组,抽签时根据裁判等级,先抽等级高的裁判。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全体裁判团成员须携带裁判服和裁判资格证参加工作,裁判评估合格者视为一次执法资历。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九、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需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驻会。

  (三)报到注意事项参见补充通知。

  十、经费(食宿费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一)各参赛队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和赛事综合管理费自理。

  (二)高级裁判组、仲裁及其他指定裁判的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随队裁判参赛费用自理。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

 

  请点击下载查看:附录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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